各尽所长,协同推进|东方电子与国网烟台公司就电能替代推广应用展开全面合作
3月29日,东方电子与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签署“烟台市电能替代推广与应用”合作协议,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臧宝志、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培明出席签约仪式。烟台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志远与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高建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战略协议,东方电子与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将在具有广阔前景的电能替代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双方将在市场营销、产品开发与创新、信息化建设、客户服务等方面扩大合作范围,强化合作内容,提升合作价值,共同打造电能替代应用解决方案及标杆案例,共同助力烟台蓝天保卫战。
国家电网烟台供电公司作为大型电力企业,近年来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技术和信息优势,借助客户点多面广的平台,2014-2016年力促8项电能替代相关支持配套政策,积极完成电能替代电量积累16亿千瓦时,规划2017-2020年将推动完成30亿千瓦时电能替代电量。
近年来,东方电子积极顺应“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从远方来”的能源消费新模式,推进实施电能替代产品与服务战略。并在低谷电固体蓄热、区域综合能源供应、电动汽车充电站、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领域取得大量应用案例,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臧总一行还实地考察了东方能源投资实施的电能替代典型项目。蓝色智谷综合能源站BOT项目和烟台公交高新光伏充电站项目。领导专家详细了解了项目技术路线,商业模式等情况,共同探讨了全面推广电能替代在政策扶持电价优惠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和解决路径。烟台供电公司领导对东方电子在电能替代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努力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现场考察后,烟台供电公司领导专家在东方电子智能科技园做了进一步交流和讨论,双方畅所欲言,就下一步在烟台市电能替代领域深入合作进行了广泛交流。
随着烟台市电能替代推广应用战略合作协议的达成,东方电子与烟台供电公司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双方结成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电能替代领域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的同时,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使命和社会责任。
转自:东方电子集团